私人企业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包括企业的补偿和对员工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包括拆迁资产补偿即土地补偿、房屋和建筑物的补偿、设备重置成新价的补偿;拆迁费用补偿即停产停业的损失、设备搬迁安装费的补偿以及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其中对于房屋和建筑物的补偿,应该以相应的房产证明所登记的建筑的面积作为标准进行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