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具体的计算方法是,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等于计算的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十二倍。
一、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额度
1、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贷款额度不高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2、按照房屋本身价格计算。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及其他符合购房条件的自有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价格的70%.
3、按贷款申请人的还贷能力计算。申请人本人贷款的,具体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40%-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计算公式为(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40%-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4、按照贷款较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关于贷款较高限额各地都有相关规定,可查询各地住房公积金官网。
二、二套房贷款新旧政策对比
购买首套房面积在90-144平方米之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才能从三成降低到两成,二套房首付则从六成降至最低三成。最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今日起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除了申请贷款的首付比例放宽,对于外地人的申请条件、额度计算公式都有所调整。只要连续6个月足额缴纳公积金,就可在广州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啦!小伙伴离有房一族又更近一步!
1、首套房首付
旧政策:90平方米以下首套房首付最低两成,90平方米以上最低三成。
新政策:首套房首付最低可两成。
2、二套房首付
旧政策: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一律不得低于60%。
新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3、贷款额度
旧政策: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2+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4”。
新政策: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4、缴款年限
旧政策:本地人连续缴半年、外地人连续缴一年公积金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政策:无论本地还是外地户籍的居民,只要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能贷多少,取决于借款人的还贷能力、综合资质,还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房屋评估价值,以及当地的市场情况等多方面的因素。最关键的是,每个地区的公积金贷款政策都不相同,所以最高可贷额度和计算方法也是不一样的。
以长沙市为例: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个人住房贷款率挂钩,倍数n在12至20倍之间浮动。当个贷率低于75%时,可贷额度是职工夫妻双方账户余额的20倍;当个贷率高于95%时,可贷额度为职工夫妻双方余额的12倍。
不过最高可贷额度也只有60万元,并且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还不能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或80%左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普通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二)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首付款比例应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要求。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购房合同价与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中较低者为准,(三)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独申请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共同申请的最高额度为90万元。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积金的,其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之要求。《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二)不高于按可贷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该贷款额度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购房合同价作为该住房总价,按照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时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确定贷款可贷比例后计算得出,(三)申请人按照本规定以其他商品住房(不包括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进行抵押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申请人按照本规定以权利凭证进行质押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权利凭证价值的90%。公积金管委会可以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及风险控制等情况,决定对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开展价值评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普通公积金贷款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已还贷款期限与商转公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30年,且上述贷款期限之和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积金贷款发放后,遇国家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公积金中心应当按季度对贷款利率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