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取得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对于公积金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实践中,一般是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