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收购要经过收购方和出售方的内部决策,经股东会表决通过,然后双方达成收购协议,最后按照收购协议依法进行收购。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 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第四十条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