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行政拘留是没有拘留证的,但应当有拘留通知书。《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可以知道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那么行政拘留所依据的是行政处罚决定书,有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自然就不需要拘留证了,拘留证应当是用于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出具拘留证,然后才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但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出具行政处罚书,对当事人采取行政拘留,会向当事人发出拘留通知书,然后将当事人送达至拘留所。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