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欠条的诉讼时效,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
一、借条和欠条是一回事吗?
借条与欠条不是一回事。借条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双方约定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协议。而欠条是当事人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书面应用文。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二、借条超过三年怎么处理
欠条出具后超过三年,不一定丧失胜诉权。没有约定具体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是二十年,从欠款那天起计算。超过了约定还款日期三年的,尽量协商解决,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达成还款协议。超过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那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三、对方欠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欠条到期对方不还钱可以起诉。如果债务人要向债权人借钱的话,在出具了借条或欠条的时候,是需要约定好还款的期限的,若是还款期限到期之后,债务人仍然不会还钱的话,债权人是可以主张自己的债权的。若是能够协商可以尽量进行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之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则可以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