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物件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包括:
1、过错责任原则,即由过错方承担侵权责任;
2、过错推定责任,即推定由负有相关管理义务的人担责;
3、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以过错来归责。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