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当单位完成汇缴后,进行跨年清册录入。 单击“跨年清册”-〉“跨年清册”子菜单,显示跨年清册界面。;
2、在跨年清册界面中,如果数据记录较多会分页显示,可以通过点击“下一页”、“上一页”、“第一页”、“最后一页”进行查看,或者直接输入页码后,点击界面右下方的“确认”按钮,进行查看。
【法律依据】: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跨年清册核定工作主要咨询的问题及解答》 为保证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缴存,缴存单位应在完成6月公积金汇缴后、7月31日前(托收缴款的单位应在7月托收日前)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工作。缓缴状态的单位也应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