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破产费用包含什么费用
1、破产费用包含的费用有,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诉讼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工资、招聘人员的费用;以及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所支出的费用。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二、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联系
①产生的时间都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产生。
②产生的目的是为了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为了更好的管理债务人财产,为了保护债权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第三人的利益。
③依据新法的规定两种费用的支付来源都是债务人的财产,支付方式都是随时支付的。(当管理人发现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时候,管理人应当申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