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集集人才交流、人才引进、就业与失业管理、劳务交流、人事外包、人才派遣、人事代理、档案管理、人才评测、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服务功能于一身的人力资源管理和服务机构。
3、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就业再就业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
(2)全面掌握辖区内城镇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村劳动力等人力资源情况,掌握企事业单位用工需求情况,建立基础信息库。
(3)协调指导全区人力资源分市场,做好就业再就业政策工作。
(4)负责岗位开发、职业介绍的统计和供求分析等工作,提供职业指导、就业指导、求职登记、推荐就业等职业介绍服务。
(5)负责公益性岗位和组合型小额担保贷款项目的开发及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的申报工作。
(6)负责创业项目的开发、收集及评估。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和创业意愿人员档案数据库;指导创办公益性的社区创业实体;为各类人员提供创业指导服务。
(7)组织各类培训,抓好劳务输送、就业岗位定单培训。增强培训针对性和适用性,注重培训与就业再就业的有效结合,建立完善培训就业再就业互动机制。
(8)开展劳务交流,提供劳动就业政策咨询等工作。采取经验交流会、洽谈会等宣传形式,为创业者提供创业经验交流。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