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是根据《公司法》设立并受其约束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定民事主体。那么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缴纳哪些税呢?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缴纳的税种一致。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需要缴纳增值税。
在我国境内缴纳增值税及消费税的单位或个人均需要缴纳附加税费(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附加税费以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和消费税税额之和为计税依据。
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自然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书立应税凭证,比如发生签订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借款合同等13项印花税应税行为的,均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章第一条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他税种,比如消费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涉及相关应税活动,则需要缴纳相应的税种。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即一个自然人,在将税后利润分配给自己时,需要缴纳20%分红个税。
实务中,经常有人会将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混淆,两种组织形成下,企业需要缴纳的所得税类型是不同的。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公司,只是股东仅为一个自然人,如果股东为一个法人,则属于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需要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能够证明财产独立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法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公司的范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还需再缴纳一道分红个税;而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公司,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上两种组织形式的企业,应纳税种上最大的区别,即个人独资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