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房产投诉找哪个部门?
1、房产商投诉可以去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房管局进行投诉,涉及到合同欺诈的还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和房产商的纠纷问题属于房产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可以直接咨询房产管理部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十三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如何处理购房定金纠纷
1、如果卖房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当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2、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房屋买卖合同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卖房者应当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三、维权证据:
1、售楼广告、宣传材料。这些材料可以作为书面证据证明开发商宣传的前期所作出的承诺。
2、录音录像。这些影像资料可以证明开发商所言所未是否与宣传、承诺一致。
3、购房合同。合同内是否有对宣传作出的规定,或者是否存在无效的“霸王条款”。
4、规划图纸等资料。可以证明开发商是否在后期违反规划改造。这些资料可以到房管部门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四、房地产违约应注意什么
1、购买商品房者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中的内容,必要的时候还要把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这样才有保证。
2、购买商品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要看表面现象就被迷惑了。如开发商提供免费交通车,能长期免费吗?二是调查设施是否为部门所认可。三是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假如缺乏上述措施,一旦开发商提供的配套设施不配套麻烦就多了。
3、内部认购是房地产开发商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从而吸引了许多买房者。但一些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的权益也无法受到保障。那就不要购买这类商品房。至于想买低价房的业主或者,应选择信誉好、实力雄厚、具有市场品牌的楼盘。
4、开发商强迫业主接受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损害业主的正当权益。或在一段时间后偷偷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以次充好。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期限超出一年的应提出反对意见,因为这属于不合理的违反购房者意愿的附加条件。
一般来说,在与开放商发生纠纷之后,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救济请求,这也就回答了房产商投诉应该找哪个部门这个问题,如果是开放商违约,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但是一般来说,开放商是不会做出损害其他民事主体的行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十三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