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不一定需要写明签订地点。合同的签订地点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一般也不体现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因此不一定要写明签订地点;但一定需要写明履行的地点。合同履行地点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