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出资瑕疵股东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股东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