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以假身份证骗取信用卡、故意持有或者运输伪造的信用卡等情形都属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在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可以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相关的犯罪事实,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应当结合犯罪情节从轻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