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怎样在异地补办:
1、当事人在公安机关提出补办身份证的申请,并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公安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
3、工本费40元,即时领取回执
4、公安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为当事人制作证件。公安机关应自申请人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若属于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