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来说,身份证真的很重要,而服刑人员的身份证,作为随身物品,在判刑后是由公安机关移交服刑监管单位保管的。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押的人,尚未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在服刑、劳动教养和羁押期间,不发给居民身份证;
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执行机关按照规定收缴其居民身份证,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后,由本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或者将原居民身份证发还本人。
如果家属需要用到服刑人员的身份证的话怎么办?
按照规定,服刑人员在监狱不使用身份证,身份证由监狱部门进行保管,所以需要换领、补办身份证是比较困难的。
但身份证使用涉及方方面面,人虽然在监狱,外面很多事情也是需要处理的,比如说卖房子还债、贫困户、低保、孩子入学等手续的办理,对于这些比较紧急的事情,家属是可以向监管单位提出申请,拿到服刑人员的身份证的。
如果在服刑期间,身份证过期了怎么办?
在监管单位理,是无法办理身份证的,所以就算是身份证过期了,也是无法更换办理的。
如果真的需要用到有效身份证件,并且涉及到他人和人道,不办理会产生重大损失和影响的,监管单位才会允许服刑人员去办理。
服刑人员平时最好要积极表现,和管教真诚沟通,这样在关键的时刻,才能更好的处理事务。
虽然办理身份证不是监管单位的业务,但是没有监管单位的允许和支持,这个业务也是无法办理的。
在真的遇到困难的时候,可以向监管单位寻求帮助,多跑几趟,寻求到监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如果监管单位答应办理更新身份证的,需要服刑人员在监内拍照办证,之后相关人员会再监管单位的安排下,再监内给服刑人员办理更新身份证的业务。
如果任由身份证过期不处理,会变成“黑户”吗?
不会。虽然被判刑罚,但是身份证是不注销的,依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不注销户口的。
因此只要服刑人员能记住自己的出生日期或身份证号码,到公安机关还是可以查到自己的信息的。根据有关权威部门的解释,如果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需要使用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但使用后应交回公安机关,期满后重新取回。
如果是身份证不见了,想要补办的情况,这就简单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