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权可以转让。转让土地承包权需要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农村土地流转纠纷如何解决
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原因有:1.土地承包权不清。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户间的纠纷可以归结为承包权不清引起的经济纠纷。2.农民缺乏维权意识和法律知识。在生活实践中,大多数农民不熟悉土地流转的方式,大多采用口头协议形式,缺乏必要的书面形式。3.行政干预、权力滥用侵蚀农民利益。很多农村土地纠纷产生是因为村级组织和政府职能部门的权力滥用,损害农民利益。4.管理机制不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解决方法是:1.明晰产权,协调利益关系。明晰的产权关系和产权各项权能主体权利义务范围的明确界定是实现农村土地流转的必要前提。2.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制度,健全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完善农地非农化过程中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制度,制定合理可行的农地补偿标准。3.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增强其再就业能力。4.进行适当的就业安置,稳定承包关系。
二、无保护的耕地可否转租
在农村,土地转租是最麻烦的事情,虽然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但部分农户就是不搞清楚状况,把土地再转租给人,以致产生各种土地纠纷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三、公益林补贴是从哪一年开始的
是从1996年开始的。需要注意以下两种变化情况:(1)承包期间,承包方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承包期间,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会发包方。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例外: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况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承包期限的特别规定。需要强调指出,《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承包期限,是法律明确要求家庭承包应当达到的基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第四十六条
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