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专利侵权诉讼中判断外观设计的近似性的办法是先根据权利人提供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确定保护范围,再将侵权外观设计和权利人的外观设计进行对比,判断色彩、功能、材料等是否近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二条
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