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一家企业免不了和各种税打交道,其中就包括企业所得税,随着各种新的政策的颁布,例如新企业所得税法以及营业税暂行条例等等条例的实施,使得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缴纳的相关细节发生的了变化,由于现在很多境内企业都有可能对外进行业务,因此需要了解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发生的时间以及计算税率等等。
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发生的时间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按所得类型分类不同形式计算缴纳所得税: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3、企业应注意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权益兑价支付等货币支付和非货币支付。
4、同时税法规定税收协议规定不同的,按照税收协定的规定办理。企业应判断支付对象所在国是否为协定国,如果是协定国的代扣的所得税可以按协定税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