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我国的新个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10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税率表计算纳税。 2、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8000-5000=3000;应纳税所得额:3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工资8000应该交的税=(8000-5000)x10%-105=195元。
法律依据
《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 本期应缴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累计应纳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 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前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