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死亡人数是对量刑有影响的,死亡人数越多,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就会更重。
一、轻伤一级不赔钱的怎么量刑
轻伤一级较轻伤二级更重。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也就是说,轻伤量刑幅度为,拘役至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赔偿往往对法定量刑,不会有影响,但一般不能判处缓刑。赔偿往往是获得对方谅解的前提,还是建议按法律规定,给予对方赔偿,尽量取得对方的谅解。
二、交通肇事法院会怎么判
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3)死亡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确定基准刑。(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各地区可以在30万元至60万元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起点数额标准),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增加的,可适当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