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工资和奖金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基于劳动获得的报酬和基于劳动获得的工资以外的报酬,其性质是劳动报酬,包括货币和相关财产;
2、生产经营收入;生产经营收入是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主要是指农村农业生产、城市工业生产、第三产业等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包括劳动收入和资本收入,如股票债券收入、股份、股权等;
3、知识产权收入;知识产权的收入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基于知识产权获得的财产收入,仅指基于知识产权获得的财产权,不包括知识产权的人身权利;
4、继承或者赠与财产;继承所得的财产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接受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合法财产,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取得的财产;赠与所得的财产是夫妻一方或双方接受赠与人免费给予财产的法律行为取得的财产;赠与所得的财产必须是已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如所有权变更登记、实际取得财产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实际取得财产权的,赠与未具有法律效力的,不是夫妻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是指除上述四项财产外,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