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于2003年7月1日开始施行,旨在确保外籍人员子女获得公平、合法的教育机会,促进中外人民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友谊。该法规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设立、管理和运作等方面做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根据办法的规定,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设立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在设立后,学校需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教育制度,并按照国际惯例开展教学、管理、评估等工作。此外,学校还需要保证师资力量、教学质量、校园设施安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为了落实这些要求,办法对学校的管理和监督也做了具体规定。比如,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对学校的运作情况进行检查,学校需要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学校也需要定期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学生人数、师资力量、运营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法律依据】: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第五条 为外籍人员子女在中国境内设立学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