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要约人发出要约时要谨慎,一旦到达受要约人就生效,不可轻易撤回。要撤销已生效的要约,时间上有限制,即要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但是在如下两种法定情形下是无论如何不能撤销的:(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