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使用丈夫信用卡并透支犯罪,丈夫如果不知情则不属于共犯。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有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这里的“持有人”应当是指申请办理信用卡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里的“持卡人”应当是指实际使用信用卡的人,即可能是申请办理信用卡的人,也可能是申请办理信用卡之外的人。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所谓共同犯罪的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知道自己是和他人配合共同实施犯罪,认识到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以及该行为所导致的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