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后户口迁回原籍的流程如下:
1、本人在迁出前向当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出证;
2、向原籍户口所在地办理迁入证明;
3、当事人持迁出证以及迁入证明,向原籍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4、原籍地的户口审核,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户口登记,原户口注销。
户口迁回原籍需要的资料有村委或街道办证明、接收户口的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迁户人户籍证明、迁户人户口本和身份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