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正常情况下,学籍信息一般会在学生毕业后半年内更新信息,显示已离校毕业或不在籍,即因正常毕业而由院校申请注销学籍。
如果因学生自身原因而未延期毕业,可向学校申请延期毕业,这样学籍可以顺延至毕业;如果因学生原因自动退学不在学校学习,一般会在一年内进行注销学籍;如果因学生延期毕业,而达到最长学习期限仍不符合毕业条件的,由院校申请会注销学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一切国 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