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自书遗嘱公证流程:
1.申请。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符合申办要求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审查。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符合条件,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一、公证遗嘱应注意哪些问题
办理遗嘱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公证人员代拟的遗嘱,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以由其签名;
2、遗嘱人需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3、遗嘱中只能处理个人合法可继承的遗产。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如何去公证处立遗嘱
公证处没有立遗嘱的服务,应该是到公证处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需要注意的是,遗嘱并非是一定要公证才行。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须经以下程序:
1、公证人员介绍自己的姓名等,询问遗嘱人是否申请回避。
2、公证人员向遗嘱人讲解有关遗嘱和公民财产处分权利的规定,以及公证遗嘱的意义和法律后果。
3、确定订立公证遗嘱后,遗嘱人填写《遗嘱公证申请表》。
4、公证机关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24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的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