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转账是否要交个人所得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夫妻双方之间是属于伴侣的性质,伴侣之间的转账是可以定义为免费赠予,因此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2、如果夫妻间的转账涉及到公司行为,则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
一、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包括以下: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稿酬所得;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具体如下:
1、法定对象。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
2、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总之,夫妻之间转账一般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涉及公司行为的除外。工资收入、劳务收入、财产租赁转让所得、个人工商户经营所得等都属于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之内。个人所得税实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收入越高,缴纳比例也就越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