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体检前需准备个人免冠一寸照2张、身份证;
2、乙肝病毒携带者肝功能正常可以合法办理健康证;
3、预防性健康检查需每年进行一次,证件有效期为自体检合格之日起的一年;
4、未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或查体结果不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者,不予办理健康证;
5、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不能取得健康证明,疾病完全康复后方可进行办理。
5、健康证指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是由有资质的机构,如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在对证件持有者进行了相关项目的健康体检后,出具的证件持有者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的证明。以证明受检者具备做从业规定的健康素质,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健康。健康证分为为A、B、C、D、E类,每一类的体检项目和可以从事的职业是有差别的,其中A类和B类比较常见的。一般健康证体检项目如下:
外科检查:身高体重、脊柱四肢、甲状腺、皮肤和淋巴结、肛门和生殖器等;
内科检查:血压、营养和发育情况、呼吸道和肺、心血管、肝、脾、神经状况等;
抽血检查:主要是检查是否有乙肝或其他传染性疾病;
五官科检查:视力、色觉、听力、鼻子、口腔和咽喉;
肝功能检查:主要查转氨酶是否正常。
健康证是健康检查证明,证明持有者某年某月进行了健康检查。它主要涉及五个行业六种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健康。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为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期肺结核、皮肤病和其他有碍健康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这些疾病,则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理发美容、公共浴室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需治愈后方可工作。
办理对象
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不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人口食品或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不得参加的工作;
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生活饮用水的供、管水人员、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人员;旅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其他场所的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每两年体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