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和叔叔结婚,具体如下:
1、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3、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一、结婚条件和禁止要件
结婚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
4、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禁止结婚。
禁止结婚的要件如下: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男女结婚的法定年龄是多少
男女结婚的法定年龄为: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三、关于结婚登记,主要存在哪几方面原则性的规定
1.自愿原则。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这是实行婚姻自由的必然要求。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法定婚龄问题。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可以结婚的最低结婚年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禁止结婚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了两类禁止结婚的情形,一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结婚登记程序。我国实行严格的结婚登记制度,法律不承认未经登记的任何形式的仪式婚或宗教婚。男女双方必须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