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2、标的物还应注明房屋产权所有权;
3、价格,主要说明总价、付款方式、付款条件;
4、履行期、地点、方式;
5、说明违约责任的承担。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销售管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