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纠纷可以找如下部门:
1.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去仲裁。
5.搜集证据材料去法院诉讼。
二、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确定管辖法院要遵循如下规则:
1.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法律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
2.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若买卖合同双方有明确的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约定,则应该区分合同是否实际履行:
①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合同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三、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
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受理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
三、消费者受保护的权益有哪些
1、知悉真实情况权
即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过程中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知悉的情况具体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等。
2、自主选择权
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商品的品种、服务方式及其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择的余地;二是对于选择商品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自由决定的权利而不受强制。实际生活中,损害消费者自由选择权的现象主要是官商习气、商品搭售和强买强卖等。
3、人身财产安全权
即消费者享有在购买商品如果人身、财产受到威胁。实践生活中的毒酒事件,劣质药品和化妆品事件,电器、压力容器、玩具、鞭炮烟火、机动车等因漏电、燃烧、爆炸及失灵等原因致人损害案件,是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典型事例。
4、公平交易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公平合理、计量准确无误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A、关于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消费者有权要求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与生产经营者约定的标准,不致因质量低劣而妨碍消费。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消费者有权要求修理、更换、退货、降价等。
B、关于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经营者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法规或按质论价,商品价格或服务费用合理,不因乱涨价或乱收费而受到经济利益损失。
C、关于商品和服务的计量,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经营者计量准确、足量,不致因短尺少秤而遭受经济利益损害。生产经营者更应自觉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不在计量上弄虚作假。对于工厂包装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注明净重量或容量,并与实际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