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个二手车带双保险一万二车贩子一直拖着不过户保险到我名下怎么办
二手车保险过户步骤:可以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申请保单主体的变更,携带现所有人的过户票、行驶证复印件、保单正本以及本人身份证和原保险人的身份证填写材料;也可以向原保险公司申请退保,退保成功之后,保险公司会将声誉的保费相应退还,之后可以进行再次购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被贷款骗了签合同该怎么解决,被贷款公司骗了怎么办
受欺诈而签订贷款合同的,受欺诈的一方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如果是受诈骗罪签订的,当事人可以报警处理,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被网贷中介骗了怎么办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当遇到P2P投资平台异常或跑路时,应首先登陆该平台官方网站下载近期的交易记录并保存,保留交易合同,建立QQ维权群,统计被骗的金额,及时到该平台所在地的公安机构报警,由警方抓紧时间立案调查。借助媒体记者的影响力,及时联系媒体记者对该行为进行跟踪报道,一方面可以迅速扩大影响力,让其它群众避免受骗,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媒体的力量协调各个政府部门迅速启动紧急预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违反法律规定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或欺诈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被亲人骗了怎么办
如果被亲戚骗了钱可以保留相关证据报警处理。对方的行为有可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法律规定,犯诈骗罪的会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被中介骗了怎么报警
首先,正规的中介和你之间也会有合同说明具体的付款事项,要有说明每一笔钱的具体出处,同时他们会开具发票,这个叫做居间合同,上面也要你签字的。如果是私人小中介就很麻烦了,预售合同上虽然也可能会写明中介费的具体金额,但是正规的合同上不一定会写上去,同时他只写一个总价,具体每笔钱是怎么收取的,不会给你写清楚,不过中介也应该给你写一张总金额的收据,中介的手续费1%,中介有义务要帮你做很多事情的,不是就介绍一个房源给你就能拿钱的,超过这个1%就有问题了还有,每个地方都有房屋中介协会,是管理当地的房屋中介,你可以查一下你那里的电话是多少,先询问一下他们,心里有底了,再去和中介谈,如果他们还想私吞你的钱,那只能打官司了。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十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将其违法违规和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等监管措施,以及给予警告、人民币3万元以下罚款和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违反法律规定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或欺诈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三)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四)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五)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七)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八)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九)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十)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十一)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十二)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十三)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