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邀请,又称要约诱惑,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准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为对方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如发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是要约邀请。
但是,如果商品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则视为要约。
因为要约邀请只意味着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因此,要约邀请可以发送给任何不特定的人,也不需要在要约邀请中详细说明。无论是发出邀请人还是接受邀请人,都没有约束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