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职工在企事业单位工作一年以上但不满十年的,在年度休假方面享受五天到十天;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十年以上不满二十年的,年度休假时间为十五天到二十天。同时,没用完的带薪年假可以累加,但最多累计两年,超过两年的年假未使用部分,应当与上一年度的年假合并汇总后在次年度内使用,否则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告知劳动者并说明理由;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左右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劳动者在同意的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延长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用人单位必须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完带薪年假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其补休,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与劳动者协商确定经济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