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对结婚证的信息进行查询:一般情况下,由登记结婚的当事人出具其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查阅申请即可。若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查询。
一、黑户能否登记结婚
黑户不能登记结婚。男女双方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没有户口簿和身份证的,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
黑户实在要领取结婚证的,应当先去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拿到户口簿后,再去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拿到身份证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结婚材料进行审查,认为符合结婚登记规定的,应当立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登记规定的,应当不予办理,并且告知理由。
二、老年人补办结婚证手续
一、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补办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二、补领结婚证的条件
①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②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③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④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