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扶一支结束后不会分配工作,但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毕业生。法律依据:
《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第四条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