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指派的律师也是要收钱的,不过不能向当事人收钱,而是要法院从法律援助专项基金里给,并且给的报酬相对而言比较少。在现实里,还是有许多人加入法律援助行列,这些人之中主要是兼职律师,一个年度要打一次官司,以保证律师证不被注销,另一方面,也可以满足自己小小的正义感。
法庭不会为每名被告人都指派律师。只有当可能被判无期以上徒刑和审判时未成年人的被告人指派律师。此两种情况属“法律援助”,不向当事人收费。
只要是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就说明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就是免费的,是不需要被告人付钱的。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