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产品购销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销售合同的内容除依照规定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中使用的文字和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