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丢了的,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
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字按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无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由居、村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一、补户口页要带哪些资料
补办户口本所需的证件有:一、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或者能证明身份的东西,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开相关个人证明,需去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二、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
二、户口本一天之内不能补办吗?
不能。户口本补办无法一天完成。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村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三、补办户口本需要哪些材料?
户口本补办需要如下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等。且需当事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