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六条 公路工程质量实行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以下统称建设单位)全面负责,监理单位控制,设计、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公路工程建设各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向质监机构报告公路工程质量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何单位和个人对公路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时行检举、控告和投诉。第七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工程技术方面责任休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条 公路工程质量实行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以下统称建设单位)全面负责,监理单位控制,设计、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公路工程建设各方必须按有关规定向质监机构报告公路工程质量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何单位和个人对公路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时行检举、控告和投诉。第七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工程技术方面责任休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xx的刑法制度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制定刑法是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刑法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刑法定罪处刑。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我在云南临仓云县做2016年的项目。由于通信工程的特殊性,我已经投入使用了。现在移动质量不合格,不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总产值只有27万元。总承包商的安全事故处理和整改费用超过25万元。如果这种情况全部扣
移动工程款不给的解决方法如下: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3、委托律师代为催收;4、委托正规合法的催债公司催收。根据相关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您好,工伤保险和交通事故是分开处理的吗?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是我们国家为那些在劳务过程中、生产中受到事故伤害还有经常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的医疗、生活等的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偿,是属于一种我国社会有保障制度,下班回家受伤是否算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情形,如果符合,则属于工伤,反之,则不属于。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儿子因交通事故死亡,父母处于离婚状态。母亲因交通事故意识不清,行动不便。父亲出面处理儿子的交通事故,最终赔偿80多万元。有母亲的赔偿吗?父亲不给母亲怎么办?
法律分析:具体要看儿子是因什么原因而死亡的,例如儿子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话,母亲的赔偿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有一个叫雷X的人在矿上承包的工程租,我们
发生工程承揽合同纠纷双方能就纠纷协商一致的,可以协商解决。若当事人无法进行协商或不愿协商的,可以申请第三方居中调解,或根据仲裁约定申请仲裁。仍然不能解决纠纷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第二百七十一条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