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条件: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安全。二、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三、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为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
一、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是什么
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
1、是以暴力、威胁的方式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
2、故意阻碍武装部队的军事行动,造成严重后果。
3、行为人为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
4、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事通信,造成严重后果。
5、明知武器装备不合格,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
6、违反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的质量管理规定,因过失向武装部队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造成严重后果。
7、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
8、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导致军事管理区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
9、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
10、指煽动士兵逃离军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11、明知是逃兵而用,情节严重的行为。
12、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
13、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
14、以秘密手段窃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15、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服、车牌等特殊标志,情节严重。
二、危害国防利益罪的特点是什么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特点如下:
1、这类犯罪侵犯的对象是国防利益。这是这类犯罪最本质的特征;
2、这类犯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
3、至于犯罪动机,可以是各种各样的。这类犯罪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危害国防利益。如阻碍军事行动、破坏或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阻碍军事设施保护区秩序、战斗力、兵役制度和军事声誉;
4、主观上,这类犯罪既可以是故意的,也可以是过失的。
三、中国对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既遂的判刑标准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是指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为谋取私利而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提供重要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不合格的;
战时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因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战时提供重要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不合格的;因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条: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