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行为人代为保管他人财物,后将财物私自出卖,可推定其拒不退还,可以侵占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不定诈骗。
侵佔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2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但是,行为人出卖财物的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应以较重的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应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2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