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超生三胎罚款标准如下:
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有下列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
(1) 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2) 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的,按照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其中超过三年未主动报告或者经举报查实的,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
(3) 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被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4) 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5) 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止妊娠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6) 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
(7) 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二至六倍标准内酌情决定计征倍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