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若登记在一方名下且没有还贷情况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但若婚后存在还贷情况的,房产登记一方在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需要就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
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
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