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许可证件是指当事人在办理当前许可事项时,必须持有的上一环节的许可证件。许可审批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许可审批。
前置许可主要存在于关系到安全、卫生以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业,后置许可主要存在于较为容易监管的行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