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强制要求迁户口。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后,根据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双方结婚后,一方可以将户口迁移至另一方,也可以不迁移,一般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意愿。
一、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
1、结婚必须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双方均无重婚行为。
二、办理结婚证要带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
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蓝红背景都可以;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总之,结婚跟迁户没有必然的关系。领结婚证前需要准备好证件,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处把证件递交给婚姻登记员,对真实性和新人问询的简单步骤,就能领取结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