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能会有滞纳金。
在实践中,物业不会因业主拖欠物业费,就立即对业主提起诉讼,一般会经过以下几步,才会考虑诉讼:
1、如果业主拖欠物业费,那么物业发现后通常会及时催交;
2、如业主再次未在合理时间内缴交的,物业可能会通知业主委员会协助催收;
3、如业主依然没有在合理时间内缴交的,物业才会考虑通过诉讼收取物业费及索取赔偿。
欠交物业费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法律上没有关于欠交物业费违约金的强制性标准,这由订约双方自行协商决定。
如果订立合同订立了违约金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那么按照约定处理违约金即可。
若认为违约金过低,可要求酌情提高,若认为违约金过高,可要求酌情降低。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支付物业的违约金,物业公司只能要求业主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标准为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